近日,我院薛泉教授的论文《明文学权力“移于郎署”说考辨》刊发于《湖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21年第6期。
论文指出,明文学权力“移于郎署”说从明代樊鹏,经诸家不断推扬与阐释,最终由清人陈田正式推出。同时,明文学权力“移于郎署”有一渐进过程,大致始于弘治时期,完成于正德、嘉靖间,即正德三年后的这段时间。此外,论文还指出,移于郎署的文学权力主要是一般性诗文风格的主导权。
论文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考辩。针对第一个问题,论文指出,明文学“移于郎署”说滥觞于樊鹏,经康海、陆树声、王世贞、四库馆臣等,到清人陈田将其明确命名,由于诸家角度、立场的不同,其时间往往出现分歧。由此,论文对“移于郎署”的时限进行考辩,认为“正德三年(1508)后,郎署文学与馆阁分道扬镳,文学权力流向郎署;至正德、嘉靖之际,文学权力真正移至郎署”。此外,论文对“移于郎署”的文学权力进行辨析,认为“从馆阁移于郎署的文学权力,主要是一般性诗文的风格主导权”。这些从馆阁中流出的最普通的文学权力,却在郎署文人手中大放异彩,转变了明一代文风,成为当时文学主流。
论文认为,明文学权力“移于郎署”说,是一个值得认真反思的话题,尤其是其时空错位问题,更期待深究。论文指出,将其时间提前至弘治时期,是郎署文人鸣盛意识的产物。厘清明文学权力“移于郎署”说及其相关问题,不仅可以客观地体认明中后期文风转向之蕴涵,还能为宏观上考察、把握中晚明文学之发展、演化,提供一个相对别致的视角。
作者简介:
薛泉,男,山东莒南人,文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现任教于我校黄金城hjc30vip5678。目前主要从事宋元明清文学与文化研究、词曲学研究。曾在《光明日报》《武汉大学学报》《江汉论坛》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,出版过《明中后期文学流派与文风演化》《李东阳与茶陵派研究》《宋人词选与宋代社会文化研究》等多部专著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项目1项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4项,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1项,多次获省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奖、教学成果奖。曾获“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”称号,入选海南省“515人才工程”人选。
撰稿:周童
审核:李慧